内网登录|校长信箱
您好,超级管理员! 进入后台
常州市新北区飞龙中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
常州市新北区飞龙中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
发布时间:2019-02-28   点击:   来源:原创   作者:朱晓新

常州市新北区飞龙中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

(试行)

2019年2月
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8〕80号)、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基一厅〔2017〕2号)、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苏政办发〔2018〕98号)、《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苏教基〔2018〕24号)和《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暂行意见》(常教基[2019]4号)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提出的工作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开展好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工作,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国教育大会讲话精神,提高政治站位,站稳人民立场,增强“办人民满意教育”的思想和行动自觉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以学生发展为本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积极回应家长和学生的需求,高度重视并做细做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,积极构建课内外相结合的良好育人生态,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。

二、基本原则

1.学校组织,自愿参加。学校是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,要强化学校管理,完善工作措施,主动认真开展具体组织实施工作。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事项,主动接受学生、家长和社会监督。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,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,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,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。

2.满足基本,安全第一。课后服务应首先满足对学生进行集中看管照顾等基本需求。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,落实安全管理责任,课后服务与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向社区居民开放应错时开展。

3.发展素质,创新模式。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,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,培养学生兴趣爱好,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。

4.多方筹资,合理分担。开展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导向,不得盈利。可采用“政府补助一点、学校承担一点、教师奉献一点、家长分担一点、社会支持一点”的方法筹集经费,合理分担运行成本。

三、服务安排

(一)服务范围

全体在校学生。

(二)服务时间

本学期开学第二周起从星期一至星期五(法定节假日、寒暑假除外)下午放学以后开展课后服务。

七年级16:40—17:30

八年级16:40—17:45

九年级16:40—18:00

注:学校实施夏令作息后,课后服务时间另行调整。

(三)服务对象

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,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、学生自主参加。要优先保障特殊儿童、留守儿童、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。

(四)服务方式

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,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统筹安排,统一组织。具体活动安排由学校负责,学校充分利用管理、人员、场地、资源等方面的优势,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。

(五)服务内容

组织集中完成作业。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,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,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。

(六)服务场地和人员

课后服务的场地以利用学校原有班级教室为主,人员以学校在职教师为主。

四、组织实施

(一)开展调研

根据本校实际,组织开展课后服务需求调查,了解清楚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人数、学生及家长对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意愿;开展课后服务资源调查,摸清师资、场地、设备、耗材等人力、物力资源情况,为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提供实施依据,精准发力保障学生课后服务。学校课后服务资源和需求调查一般每学期进行一次,在期初第一周完成。

(二)制定方案

依据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区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,学校要制定具体的课后服务工作方案。各校要在工作方案中对课后服务组织机构、服务时间、服务内容和方式、人员安排、容纳人数、社团活动菜单、报名组织、收费事项、安全措施、绩效发放等相关内容做出安排或规定。如学校与具备资质、规范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联合提供校内课后服务的,相关协议和方案必须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。

(三)工作部署

依据区教育行政部门召开会议统一思想、统一政策、统一步骤,部署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开展学生课后服务工作。学校要在开学第一周召开教师会、家委会,贯彻落实课后服务工作要求,讲明原则、讲清政策、讲透要求,发动教师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工作。

(四)组织报名

学校应将开展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、服务内容、收费事项、安全措施等相关信息及时以告家长书形式告知学生及家长,并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和网站上公布,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,提出申请,按“家长申请、班级审核、学校复核、统筹安排”的机制确定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并统一组织实施。

(五)班级编制

我校根据学生报名情况,以年级为单位进行学生课后服务统一编班。编班时要根据服务内容合理设定班额,每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,如一个班级或年级学生报名人数较少,可与相邻班级或年级学生合并编班。学校按每班配备1名教师,每个年级配备1名管理人员。

(六)编排课表

我校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和校情实际,为每个课后服务班级安排周课表,安排集中完成作业。

(七)开展服务

课后服务教师应明确自身工作任务,认真按学校要求组织课后服务。要为学生作业个别答疑、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学习辅导。每节课开始前课后服务教师要做好点名考勤工作,及时填写好看护记录。

(八)组织管理

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,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管理制度,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,明确部门和人员职责,落实工作责任,确保课后服务规范有序、安全稳定、群众满意。学校要加强对师生安全教育,强化活动场所、设施设备安全检查、课后服务期间安全巡视和门卫登记管理,严禁商业广告、商业活动进校园。校要制定并严格落实学生点名考勤、看护记录、巡视监管、交接班制度,切实消除安全隐患,制定细化课后服务期间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措施。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协议,约定双方责任权利,探索建立课后服务家校合作制度。鼓励和建议家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子女购买意外伤害险,为课后服务提供安全保障。

组  长:张建东

副组长:朱晓新  汪军  严怀虎

组  员:孙学闯  盛飞  周礼  徐春凤  徐锋  盛小青  吴菲

顾永建  张小杰

(九)收费及津贴发放

根据课后服务性质,采取财政补贴、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、社会捐助等方式筹措经费。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的课后服务,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,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价格主管部门、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。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。对财政、人社部门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增核的课后服务绩效部分,学校要制定发放办法,做好参与课后服务教师、管理人员的绩效分配。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,可由双方协议确定有关劳务报酬,所需经费可从收取的费用中列支。

(十)调研评估

我校将在学期中、学期末各开展一次课后服务问卷调查,调研评估课后服务开展情况,研究解决课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,撰写工作总结,适时修订工作方案、完善运行机制,不断提升课后服务工作水平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定期调研中小学课后服务开展情况,加强课后服务管理和指导,统筹协调、帮助学校解决课后服务中的困难。

五、保障机制

(一)思想高度重视

学校要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,校长是第一责任人,要明确分管责任人和责任处室,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,纳入学校工作常规,加强领导,精心策划,认真实施。 

(二)完善两级管理

完善校两级管理,校长室全面负责区域内课后服务工作,加强统筹规划,明确要求,落实责任,强化管理,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。学校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,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,开展需求调研,协商确定服务方式、时间、安排等,科学合理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,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。

(三)加强统筹协调

 建立健全协调机制,形成工作合力,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资源、资金、人员队伍等保障力度。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优势,参与课后服务的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。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,帮助学校建设各类学生社团,鼓励向学校捐赠社团专业器材、图书资料,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。

附件
    关闭窗口
    打印文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