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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区飞龙中学第四届田径运动会精神文明奖评比办法
发布时间:2021-10-08   点击:   来源:原创   作者:盛飞

  为体现团结拼搏、公平竞争原则,弘扬“友谊第一,比赛第二”的优良赛风,展现飞龙中学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,把本次大会开成一个拼搏的大会、团结的大会、文明的大会,经大会组委会研究决定,在运动会期间进行精神文明奖评比,现将评比办法公布如下:

  一、精神文明奖的产生办法

  精神文明奖按积分排列确定,精神文明奖积分包括五部分:入场式分、宣传分、纪律分、卫生分、比赛成绩分。

  二、评比方法如下

  入场式分 (20分)

  服装整齐、队列整齐,学生精神风貌好,并能体现班级特色。

  (二)宣传分 (10分)

  1、质量——大会录用稿件质量得分情况。

  2、数量——投稿至少4篇,不超过6篇:得分5分。没达到或超过扣2分。

  (三)纪律分(30分)

  1、班主任带领本班按时整队进退场,按指定座区就座,做文明观众,座区秩序良好。(10分)

  2、认真观看比赛,不鼓倒掌、喝倒彩,不到比赛场地围观、不擅离观看区。(10分)

  (四)卫生分(20分)。

  1、维护座区卫生,保持清洁。(5分)

  2、上午、下午入场时和散场后,各清理一次座区的卫生(5分)。

  3、各班所带物品一定要排列整齐,座区内要自备废纸篓或垃圾袋,座区地面任何时间不准有果皮、纸屑等垃圾(5分)。

  4、教室卫生(5分)。运动会期间各班继续安排教室的卫生值日工作。

  (五)比赛成绩分(20分)

  1、比赛成绩(重点以团体广播操比赛和集体项目为主要参考依据)得分情况。

  2、比赛中有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的扣5分。

  三、检查负责人

  入场式负责人——盛飞

  宣传负责人——姚芳

  纪律负责人——吴菲

  卫生负责人——张小杰

  比赛成绩负责人——周洁琼

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新北区飞龙中学

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1-10-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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